惠州催债公司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场通过微信平台完成的调解,打破地域限制,为身处异地的当事人送去了便捷与公正。
时间拨回到2024年5月4日18时30分,李家畔西过境路武成功村附近突发惊险一幕。被告冯某同驾驶陕K01xx号红色 “解放牌” 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疾驰,与迎面驶来的原告李某驾驶的陕KG3605号绿色 “红岩” 牌重型自卸货车相撞,猛烈的撞击致使原告李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为争取合理赔偿,原告将被告及其所在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金额达243280元。
案件受理后,神木市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此案委派至协会驻法院调解工作人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为外地人,为避免当事人长途奔波,调解人员果断采用微信平台开展线上调解。调解团队迅速组建微信群,邀请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代表入群。工作人员提前梳理案件关键信息,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伤残鉴定报告等材料上传至群内共享,方便各方查阅。
线上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起初,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显著。原告强调自身因伤承受巨大痛苦,且后续康复治疗费用高昂,坚持要求全额赔偿;保险公司则依据保险条款,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异议。调解人员化身“云端调解员”,从法律条文、类似案例判决、保险理赔规则等角度,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说理。同时,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分别进行 “一对一” 沟通,安抚原告情绪,向保险公司详细解释原告合理诉求。经过多轮 “线上磋商”,在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放下分歧,达成共识。
最终,经法院确认,原、被告双方通过微信平台签署调解协议: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中心支公司于2025年7月20日前,向原告李某赔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7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次性解决,双方再无纠葛。此外,案件受理费860元由原告自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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