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定按时缴纳罚款。”近日,惠州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2022年9月,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店经营者关某处购买的保健品为**。接到举报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经专业机构检测鉴定,该产品包含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立案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关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撤销了原行政处罚决定。随后,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关某仍不服,遂诉至仙桃法院。
考虑到本案系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承办法官许凡在询问双方调解意愿后,开展了先行调解工作。许凡聚焦行政处罚合法性、合理性等争议点,耐心沟通、梳理案情。一方面,充分倾听关某对行政处罚的意见看法;另一方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阐释行政机关执法依据与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理性,引导双方在法治框架内寻求共识。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受到行政处罚我没有意见,但家里确实困难,高额罚款实在承担不了。”
“我们理解你的难处,但食品安全至关重要,罚款不是最终目的,你知错并改正才是我们的初衷。鉴于你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材料,也了解到你家庭经济困难的现状,可以考虑减轻处罚。”
经多轮沟通,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在关某认错认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在法定幅度内适当予以减轻,关某也当场表示已深刻认识自己在经营管理中的不足,并表示今后将严格管理,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关某主动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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