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讨债公司调解室调解员罗浩翔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邵某某在河北廊坊市经营纺织品批发业务,个体经营户周某系邵某某多年的客户,双方合作模式为:周某通过微信向原告确认购买货物品种、价格,周某上门提货或者邵某某送货上门,然后由周某签署欠款凭证。
2021年,周某像往年一样分数次从邵某某处赊购大量纺织品。2021年12月31日,邵某某、周某进行对账,周某需偿还货款12万元。周某认可欠款数额,但是至今没有履行付款义务。邵某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郸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在诉前调解中心,人大代表罗浩翔认真查阅卷宗材料,梳理本案的争议焦点,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开展针对性的调解工作,经过多次协商交流,周某在权衡利弊后,与邵某某就偿还金额达成一致,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周某当场履行货款12万元。
重要意义
此次调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既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又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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