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收债公司通过巡回审判方式,成功调解两起矛盾纠纷,将司法服务送至村民家门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案件1
土地承包费纠纷
2013年,林某(已故)与赵某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约定将15亩土地以每亩每年460元的价格流转。然而,自2016年起,赵某长期拖欠承包费,累计达6.9万元。林某去世后,其配偶金某及两个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2
房屋买卖过户纠纷
原告赵某于2013年与已故村民林某(案涉房屋原所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以4.5万元购买三间砖瓦房。赵某已全额支付房款,对方交付房屋但未办理过户手续。2015年林某去世后,其配偶金某及两个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该房屋及相关权利和义务,原告赵某多次要求被告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均未果。
调解过程
诉状改革提效率
庆云法庭通过新版诉状中的“争议焦点”“证据清单”等栏目引导当事人清晰罗列事实与证据,大幅提升诉讼材料规范性与有效性,为高效审理奠定基础。
巡回审判解民忧
考虑当事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庆云法庭将庭审搬到村里。庭长刘宏忠提前多次沟通梳理争议焦点,并联合村书记走访当事人,深入了解案情。巡回审判当天,刘宏忠结合《民法典》条款,以“拉家常”方式开展调解,从法、理、情多角度耐心劝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土地承包纠纷被告承诺分期支付拖欠费用;房屋买卖纠纷被告方同意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双方握手言和,多年积怨一朝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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